索引号: | 005881935/2021-0453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0-1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孟氏兄弟恒源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米家具智能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孟氏兄弟恒源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米家具智能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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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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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万平方米家具智能化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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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东城区中原路西上海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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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孟氏兄弟恒源木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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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丰华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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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占地面积80000平方米,年产100万平方米家具智能化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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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项目生产车间全密闭,开料、排孔、机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进入中央除尘系统进行处理,项目共设置有7套中央除尘系统。项目封边工序使用白乳胶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家具制造业”标准限值要求。2废水:企业建设一个15m3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的水质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3噪声: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木材边角料及次品经收集后外售。项目开料、排孔、机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中央除尘系统进行收集处理,粉尘收集后外售。项目使用的白乳胶采用桶装,更换的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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