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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1-0447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7-0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六采区底板水害地面区域治理1号钻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0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陈四楼煤矿六采区底板水害地面区域治理1号钻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环评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陈四楼煤矿六采区底板水害地面区域治理1号钻场项目

永城市陈集镇马古同村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

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产品为水泥浆料,年产规模为15万m3,注浆能力为日注水泥500吨,生产的浆料全部自用于陈四楼煤矿矿井中松动的岩石裂缝注浆,使采矿工作面达到稳定的状态。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现场配置砂浆。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应在出入口设置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项目一共设置2个钻孔,每个钻孔泥浆经振动筛分离后用于下口孔钻孔使用,最终在最后一口孔泥浆池进行蒸发固化处理;建设单位在钻孔时采用注浆、套卡方法进行固孔,不会使个含水层贯通;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用水,水质简单,经沉淀收集后可直接用于场区洒水抑尘等。项目施工期短暂,且项目夜间不施工,为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项目在施工期期间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执行,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采用低噪设备,避免高噪音设备同时作业,且周围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建材放置在临时设置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根据其性质和用途,实现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集中堆放,定期清理并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钻孔岩屑与废泥浆一并进行固化处理后填埋处理,并对处理场地进行覆土绿化,绿化以自然植被恢复为主;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项目水泥采用筒仓贮存,厂区设置储料筒仓,项目每个筒仓顶呼吸孔配备配套振动滤袋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后回用。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中表1标准。 项目生活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食堂设标准灶2个,项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升顶排放,可以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标准。项目物料运输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重复用于车辆清洗。项目地面洒水用水全部损耗,不外排;厂区设置有食堂,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防渗暂存池,定期清运用于周围农田肥田等,综合利用,不外排。注浆液注入井下后一部分被围岩吸收,一部分滞留在注浆区下部空间,井下设排水管网,经井下沉淀池处理后,用于井下降尘,不外排。运营期期间噪声经隔声、消声、距离衰减后,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运输车辆慢行禁鸣等措施,对厂界噪声现状影响不大,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运输车辆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泥,定期对沉淀池底泥进行清淤,暂存池暂存后由密闭罐车外运用于填坑铺路。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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