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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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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1-0446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6-2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人民医院(西城区)病房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人民医院(西城区)病房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环评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西城区)病房楼建设项目

永城市西城区淮海西路南侧、人民医院院内

 

永城市人民医院

河南惠安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为扩建工程,在已建永城市人民医院(西城区)院内扩建病房 楼1栋,总建筑面积14970m2,新增318张病床。

 

1废水: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的 COD、BOD5、SS 和粪大肠菌群的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同 时 能 够 满 足 永 城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标 准 ,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废气:项目完成后污水处理站所有恶臭产生单元进行加盖全密闭,并喷洒除臭剂等除臭措施。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经消声、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 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 2 类标准。4固废:医疗废物收集后在医疗废物暂存处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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