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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1-0445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6-1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关于河南帅翼驰建筑模板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铝合金新材料模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1 浏览次数: 【字体:

河南帅翼驰建筑模板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81MA9GB3AN85)上报的由陕西利光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帅翼驰建筑模板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铝合金新材料模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审批事项已在永城市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城市产业集聚区神火工业园院内。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主要产品为铝合金压铸模板、铝合金挤压建材。  

  二、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采用的施工方式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 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同时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源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神火工业园的化粪池处理;项目压铸脱模环节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及满足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排放,应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中表1相关标准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铸件热处理标准。喷粉工段采取全封闭,粉尘经“滤芯式粉尘回收系统+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铸造行业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以及永城市大气污染攻坚方案要求。脱模剂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厂房顶部排气筒排放;塑粉烘干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负压抽风系统+集气罩收集+UV光氧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同时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污水处理站为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密闭式设计,对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时处理,定时在污水处理站四周喷洒除臭剂和消毒剂,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周围绿化带建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相关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房顶排放,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排放限值的要求。

  3.噪声:项目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减振、隔音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危废暂存间内,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控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弃置。

  5.总量: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1.76t/a、氨氮0.176t/a、SO2  0.1824t/a、NOx 0.7824t/a、VOCs 0.3831t/a。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详见总量替代方案。

  (三)、如果今后国家或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按新标准执行。

  五、企业应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各类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

  六、企业应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将编制的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公示。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

 

 

 

              2021年06月11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股        

  抄送:永城市环境监察大队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永城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0-512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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