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1-0445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6-1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河南爱若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爱若缔富氢弱碱活性水30万吨及优质矿泉水50万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帅翼驰建筑模板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铝合金新材料模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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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爱若缔富氢弱碱活性水30万吨及优质矿泉水50万吨改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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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芒山镇原水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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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爱若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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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环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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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2000万元,本次改建将外购的 PET 材质的瓶胚通过吹瓶机加热吹瓶后遇模具冷却后即为成品,本项目采购的 PET 瓶胚为新的 PET 瓶胚,不是废旧塑料加工产生的 PET 瓶胚。所产塑料瓶全部自用,用于灌装现有工程优质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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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项目瓶胚加热工序有机废气废气经集气收集后与吹瓶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废气一起进入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进入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排放浓度及处理效率满足豫环攻坚[2017]162号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0mg/m3,有机废气处理效率≥70%)。2废水: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吹瓶机冷却用水,评价要求建设方设置一座 90m3 的冷却循环水池,该部分冷却水通过冷却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不足时补充新鲜水。目前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暂存池,定期抽走用于厂区绿化等;3噪声:本次改建工程完成后,运营期期间噪声经隔声、消声、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噪声现状影响不大,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项目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活性炭定期更换;废活性炭属于危废(HW49,900-041-49),在厂内危废暂存间,密闭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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