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1-0442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5-1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龙祥家具厂年生产木制家具3000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龙祥家具厂年生产木制家具3000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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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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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产木制家具3000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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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龙岗镇马各村李庄组东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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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龙祥家具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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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惠安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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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划分生产车间、仓库、喷漆房等。项目主要产品为茶几、衣柜、床等木制家具。 |
1废气:木材在锯、钻切割下料环节、刨光、打磨砂光等工序中产生少量的粉尘,别由精密锯、钻孔机、刨床、砂光机等配套集气罩和引风管道收集,合并进入中央除尘器,净化尾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粉尘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项目调漆、喷涂、晾干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干式过滤棉除漆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成套设备处理,含漆雾的废气首先经过水帘除漆雾,目的是去除收集的漆雾中的固体份,固体份去除率约为95%,接着通过干式过滤棉过滤完全去除剩余固体份;废气经“微负压收集+水帘除漆雾+干式过滤棉除漆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距地面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中“家具制造业(C21)”排放限值的要求。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喷漆房水帘除漆雾系统设有1个循环水池,循环水池定期打捞清理沉渣,沉渣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3噪声:根据主要噪声源强,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对厂界的贡献值可控制在55dB(A)以下,厂界四周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保护目标小李庄噪声贡献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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