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1-0437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2-03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闽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富余煤气能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闽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富余煤气能源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富余煤气能源综合利用项目 |
永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铸件专业园区(永城市陈集镇陈双楼村) |
闽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1×260t/h超高温超高压一次富余煤气再热燃气锅炉系统1套、1×80MW 超高温超高压一次再热凝汽式汽轮机系统1套、1×85MW汽轮发电机组1套以及相配套烟气脱硫与除尘环保设施。项目占地面积14400m2,总投资32000万元。 |
1.锅炉烟气: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收集后经SDS干法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座80m高烟囱排出,各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文中自备电厂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及《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7号)文中燃气锅炉烟尘限值要求;脱硫剂粉仓废气经仓顶袋式除尘处理后排出,应满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64号)要求。2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水系统排污废水、化水车间排水及锅炉排污水,这部分水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3)声环境影响分析:为了控制噪声污染源的噪声污染,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采取底座减振等降噪措施,风机安装消声器,尽量降低噪声源强,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脱硫灰、破损布袋、废膜组件、废树脂等一般固废和废润滑油、变压器检修废油等危险废物。脱硫灰经收集后外售其它企业综合利用,破损布袋、废膜组件均交环卫工人拉走统一处理,各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废润滑油、变压器检修废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有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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