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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1-0437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1-2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双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日处置3吨医疗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双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日处置3吨医疗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生态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报告书

 日处置3吨医疗废物项目

永城市双桥乡杨岗

永城市双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

陕西清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1条3t/d医疗废物干化学消毒作业线,配套医疗垃圾收集运输线路共3条,医疗废弃物清运车3辆,均为带有冷藏设备的特种密封车辆。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医疗废物焚烧烟气,采用“烟气急冷+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湿法脱酸”的烟气净化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 中相应标准要求,医疗废物暂存库恶臭气体依托现有工程废气治理措施(高效过滤装置)处理后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活性炭筒仓和消石灰筒仓通设置仓顶除尘器,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一并排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工艺为“气浮沉淀+二级生化+MBR膜+二氧化氯消毒”,废水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要求,同时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要求,处理后达标的废水全部回用于消毒液调配用水、清洗用水、道路喷洒和绿化用水,无外排废水产生。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提升机、输送机、补氧风机、引风机、水泵以及清洗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为75~90dB(A),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加装消声器、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正常运行工况时,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废暂存场所设置和固废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 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的相关要求;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在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等环节管理的基础上,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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