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0-0433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2-23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城厢乡李林新型墙体材料厂年产65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永城市城厢乡李林新型墙体材料厂年产65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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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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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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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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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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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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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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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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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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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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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5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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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城厢乡李林村李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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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城厢乡李林新型墙体材料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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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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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有厂区内隧道窑进行升级改造,并配套建设原料库1座,同时对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及环保设备等进行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总生产规模可达年产65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改建后项目占地面积为16000m2,建筑面积14310m2,主要建筑内容为原料棚、原料处理车间、成型车间、隧道窑、及其它生产辅助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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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项目原料堆场应洒水逸尘,原料库全密闭,厂内道路加强硬化,生产设备全部部署在封闭厂房、仓库内作业。项目原材料上料部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风机引入脉冲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达标排放。项目筛分及破碎工段为密闭破碎筛分,筛分和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风机引入脉冲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达标排放。项目隧道窑为烘烧一体隧道窑,项目隧道窑的烟气通过窑顶的烟气收集管道收集,项目隧道窑产生的烟气采用1套湿式双碱法脱硫除尘系统+SNCR脱硝,由1根35米高的烟囱外排。项目食堂应安装一台油烟净化器,经处理后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油烟排放浓度要求。2.废水: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管道排入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民拉走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脱硫除尘装置产生的水采用循环水池处理后,回用于脱硫不产生废水。生产配料用水、喷淋用水为损耗性用水,将在砖坯烧结、洒水抑尘过程中全部蒸发散失,无生产废水产生。3.噪声:项目营运期各厂界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为28~42dB(A),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中昼间、夜间标准要求。4.固废:项目原料煤矸石杂质用于填坑铺路;挤出成型后的废坯全部回用于生产;干燥后的废坯全部回用于生产;烧成后的废砖全部外售综合利用;脉冲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环评建议该厂建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将脱硫渣等固废暂时存储,定期清运。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运至垃圾集中收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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