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0-0432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2-2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中粮家佳康(河南)有限公司裴桥镇30.36万头自养育肥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中粮家佳康(河南)有限公司裴桥镇30.36万头自养育肥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生态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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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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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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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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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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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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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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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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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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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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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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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桥镇30.36万头自养育肥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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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裴桥镇刘庄村、万楼村、乔庄村、书案村、盐店村、苏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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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家佳康(河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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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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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1036.7745亩,项目建成后规模为年出栏商品生猪30.36万头。建设内容:项目共分为4个分场,包括新建1座出栏11.04万头育肥场、2座5.52万头育肥场、1座8.28万头育肥场,共计保育舍6栋、育肥舍11栋,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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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项目废水属高浓度有机废水,经管网输送至永城粮盈农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投建的沼气工程进行处理,沼液由沼液暂存池收集暂存,定期作为农肥施于配套耕地,不外排。2、废气:(1)项目实施后,工程采取除臭措施(控制饲养密度、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干清粪工艺,喷洒除臭剂,沼液池黑膜遮盖,处理效率50%)处理后排放的H2S、NH3在各关心点处的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2)经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无超标点。(3)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系统,燃烧废气经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3、噪声:建设项目实施后,通过对主要高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各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要求。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并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病死猪运往永城市陆丰动物无害化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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