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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0-0430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2-1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兴都养殖场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永城市兴都养殖场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生态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报告书

  

 年出栏20000头商品猪项目

  

永城市裴桥镇李阁村刘大楼组

  

永城市兴都养殖场

  

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新建9栋育肥舍(保育育肥一体舍)以及配套的污水处理系统、固粪处理区、危废暂存间、办公生活用房等。

  

1.废气:工程产生废气为猪舍、污水处理系统、固粪处理区产生的恶臭气体及食堂油烟。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①猪舍:通过科学喂养、采用节水型饮水器、控制饲养密度、加强通风、粪尿及时清理、微负压集中收集后经吸附过滤除臭装置处理等,恶臭去除效率可达到85%;②污水处理系统黑膜沼气池和沼液储存池均覆膜密闭,并在周边喷洒除臭剂,加强周边绿化;③固粪处理区废气和固液分离机恶臭气体一起经“微负压收集+吸附过滤除臭装置”装置处理场区无组织排放的NH3、H2S在各场界处的预测值均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场界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顶排放。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要求。2. 废水:项目工程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主要为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猪粪带入污水系统的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做农肥,废水实现资源化利用不排入地表水体。3 .噪声:项目在运行期采用科学饲养,降低猪由于饥饿产生的猪叫声;同时,在营运期合理设置存栏量降低因猪只过多产生的应激反应,夏季高温季节对猪舍进行水帘风机降温,降低因高温产生应激反应;在项目仔猪出栏时通过密闭的转猪通道直接进入到运输车4.固体废物:项目猪粪、沼渣在固粪处理区发酵成有机肥基料后外售;病死猪尸托给当地专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不在场区内设置专门的病死猪处理系统医疗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吸附过滤材料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43号)相关内容,产生的废吸附过滤材料环评阶段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待该固体废物产生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6)等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对该类固体废物进行废物类别鉴定,若鉴定属于一般固废则由厂家回收处置;若鉴定属于危险废物,则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理。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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