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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0-0423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1-1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富丽凰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800套沙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永城市富丽凰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800套沙发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产1800套沙发项目

    

  

永城市城关镇南关村解放路南

    

  

永城市富丽凰家具有限公司

    

  

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5067m2,总建筑面积4000m2,项目主要进行沙发的加工生产。

    

  

(1)大气环境影响项目切割工序设有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2)水环境影响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经过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综合利用,不外排。(3)声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后,环境噪声基本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弃物影响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下脚料、木屑、废布料和缝纫线、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产过程产生的下脚料、木屑、废布料和缝纫线、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集中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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