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0-0403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2-2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金东线业有限公司年产180吨高档缝纫线及100万件印花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永城市金东线业有限公司年产180吨高档缝纫线及100万件印花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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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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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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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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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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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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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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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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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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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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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80吨高档缝纫线及100万件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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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十八里镇印象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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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金东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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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利光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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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2800m2,总投资300万元,年产180吨高档缝纫线及100万件印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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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气:项目印花、烘干过程在密闭隔间内进行,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负压抽风收集,通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工业企业边界排放建议值非甲烷总烃2.0mg/m3的要求,同时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印刷工业排放建议值非甲烷总烃50mg/m3以及去除效率70%的要求。(二)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河南中原茉织华服饰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项目生产废水为蒸线废水、网版冲洗水,与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治理后(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A/O处理工艺)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十八里镇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以及十八里镇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三)噪声:项目主要高噪声源有印花机、烘干机等设备,经过厂房密闭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昼间60dB(A)的限值要求。(四)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印花过程产生的残次品、废包装桶。残次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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