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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0-0397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1-2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徐卫华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2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2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徐卫华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20万吨机制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产320万吨机制砂项目

  

永城市马牧镇马牧村

  

永城市徐卫华建材有限公司

  

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总投资8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5000m2工程产品方案为机制砂,规模为320万吨/年,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利用外购的废石(废建筑材料)、原石进行水洗制得机制砂;工程原料场和产品堆场均位于全封闭式车间内,且车间顶部安装有喷淋装置,定期对原料和产品喷水,采取以上措施后原料场和产品堆场产生的扬尘较少,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破碎、制砂、筛分、石末上料过程粉尘:项目一共建设3条洗砂回收生产线,由于项目每条生产线设备、规模均一致,采取的治理措施也一致,每条生产线破碎、制砂、筛分、上料过程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中表1标准(颗粒物10mg/m3),同时满足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表15-2中水泥制品绩效引领性指标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10mg/m3。烘干过程粉尘经集气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后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中表1标准(颗粒物10mg/m3)。项目烘干采用天然气燃烧加热空气作为热源对部分砂烘干,为间接加热,天然气燃烧会产生废气。项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燃烧废气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表1标准及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表15-2中水泥制品绩效引领性指标排放限值最严标准要求。②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石末清洗废水,经洗砂回收+混凝沉淀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项目沉淀池四壁及底部均进行防渗处理,保证各沉淀池都能达到防渗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工程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进入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处理后进入厂区储存池,定期清运,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综合利用,不外排。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洗砂机、皮带输送机、脱水机、砂石分离机、压滤机、破碎机、筛选机、烘干机等,噪声源强在 70~95dB(A)之间。采取选用先进生产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给料机及破碎机设置在地下等措施后,经预测工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洗砂回收机回收的细砂回用于生产;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石末清洗及车辆冲洗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污泥压滤机脱水处理后外运用于填坑铺路等综合利用; 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重新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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