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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0-0389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0-2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关于河南友创食品有限公司年产速冻食品1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21 浏览次数: 【字体:

河南友创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81MA9F7QFYX1)关于《河南友创食品有限公司年产速冻食品1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已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永城市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等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城市黄口镇程庄村韩四庄组向南100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总占地面积5345.76㎡,建筑面积为3000㎡,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及办公用房等设施;项目规模为年产速度食品1000吨。

  二、依据你公司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河南惠安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一) 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源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水:生产废水、设备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职工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暂存于集水池,定期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2、废气:项目投料工序应在车间密封作业,油炸工序上方安装吸风集气罩+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油烟去除率应符合《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型类排放限值和去除率要求;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通过采用安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喷洒除臭剂、并对污水处理设施各单元进行密闭等措施后,应满足《恶臭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3、噪声: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震、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不得随意弃置。

  (三)、项目综合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故不设置废水总量指标。项目VOCs控制指标为0.04t/a,拟在关停企业所减排VOCs的量中替代。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按新标准执行。

  四、在项目投产前,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

  2020年10月21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股        

  抄送:永城市环境监察大队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永城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0-512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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