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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0-0387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9-2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关于永城市融固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耐火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8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融固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81MA9F5BRR73)上报的由陕西利光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永城市融固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耐火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项目选址位于永城市中山西街86号城镇工业园内,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总占地面积5724m2。该审批事项已在永城市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采用的施工方式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并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源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水: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永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项目筛分、破碎、制砂、分级、磨粉等工序应在全密闭车间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顶部设置集气罩(四周加装软布,形成密闭空间),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支管一同进入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最终由1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和《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同时对各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实现“一密闭、五到位”的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采取设备基础减震,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夜间(晚22:00至次日6:00)时间段禁止生产。

  4.固废: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控制;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不得随意丢弃。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指标为:COD0.0090t/a、氨氮0.0009t/a。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按新标准执行。

  (五)企业应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管理制定可行的制度,做好各类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

  四、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关于自主验收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及时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本批复有效期为五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    

   2020年09月28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股        

  抄送:永城市环境监察大队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永城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0-512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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