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0-0387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9-2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中恒万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永城市中恒万达热力服务综合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中恒万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永城市中恒万达热力服务综合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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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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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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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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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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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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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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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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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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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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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中恒万达热力服务综合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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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铁北路北侧、东环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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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中恒万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永城市中恒万达热力服务综合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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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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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占地6667m2,建筑面积积8000.4m2,主要建设服务综合楼1座,并配套建设辅助生产车间、仓储、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供暖收费大厅等;并配套储存供暖物资(主要为阀门、弯头、钢管等物质,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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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空气影响:项目生活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项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升顶排放,可以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标准(中型饮食单位油烟去除率≥90%,油烟排放浓度≤1.0mg/m3,非甲烷总烃≤10mg/m3)。焊接废气产生后拟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4台)进行处理,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0mg/m3)要求。2 .地表水环境影响: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永城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处理.3. 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的机械动力噪声,由于将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综合考虑距离衰减、基础减振及墙壁阻隔的情况下,项目场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4. 固废环境影响:项目下料工序产生的边角料作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往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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