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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0-0384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8-13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华星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1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永城市华星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华星加油站

  

永城市十八里镇刘楼村

  

永城市华星加油站

  

河南惠安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永城市华星加油站总投资100万元,设有6台加油机,30m3直埋卧式地下汽油双层储罐2个,30m3直埋卧式地下柴油双层储罐6个,总容积为240m3,总储存能力为150m3(柴油折半计)。

  

(1)废气加油及储油罐灌注过程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表2值(非甲烷总烃2.0 mg/m3)要求,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的相关规定。(2)废水项目雨水冲洗场地废水集中收集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附近沟渠;本项目站场不进行冲洗,利用扫帚清扫地面,无冲洗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站内员工生活污水、外来司乘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综合利用不外排。(3)固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分统一处置。油罐清洗废液属于其他危险废物,由清洗单位回收处理,不暂存。废河沙属于HW08类危废,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油罐底清洗油泥及残渣委托有储油罐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清洗后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2018年6月1日),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后,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沾油废物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给环卫部门处理。(4)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噪声(备用发电机、潜油泵、加油机(内含小型真空泵))、进出站车辆噪声,源强约为60-85dB(A)。项目营运期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四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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