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0-0381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7-2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废矿物油储存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废矿物油储存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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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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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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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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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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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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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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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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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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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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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煤矿废矿物油储存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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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城关镇城郊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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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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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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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成后主要收集城郊煤矿内所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不对外收购。项目年回收废矿物油50吨、废油桶50t,项目占地320m2,总建筑面积320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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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项目无废水产生,项目区不设办公区,利用煤矿已有工作人员,不新增职工,故无新增生活废水产生;煤矿生活污水经煤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管道用于龙宇煤化工工业用水。(2)废气:项目废矿物油采用密闭铁桶储存,废气主要为仓库内废润滑油挥发产生少量废气,从入库到出库整个环节保持密闭状态,废矿物油储存区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表2值(非甲烷总烃2.0 mg/m3)要求。(3)噪声:主要为车辆运输产生噪声,声源值在65~80dB(A)之间,项目夜间不运输,昼间采取减速、禁鸣等措施后不会对周围区域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4)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固体废物是擦拭油桶产生的含油抹布,拟在在废油桶仓库区西南设置含油抹布暂存区,含油抹布在危废暂存桶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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