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0-038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7-2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5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永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5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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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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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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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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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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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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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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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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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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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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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50万吨机制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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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化工路西段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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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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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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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16000m2,工程产品方案为机制砂,规模为35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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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破碎、制砂、筛分、石末上料过程粉尘:采取上料过程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道路扬尘:针对道路扬尘,采取车辆定期清洗,生产区道路硬化,非生产区加强绿化等措施以减小其影响。项目车间粉尘周界外最高浓度为0.0495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②水环境影响分析:机制砂车间上料口水雾除尘装置用水全部蒸发掉,此部分无废水产生;石末清洗废水经洗砂回收+混凝沉淀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项目沉淀池四壁及底部均进行防渗处理,保证各沉淀池都能达到防渗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随后进入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洗砂机、皮带输送机、振动筛、鄂式破碎机、单缸液压圆锥破、制砂机、给料机、污泥压滤机等。本项目夜间不生产,采取选用先进生产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经预测整体工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洗砂回收机回收的细砂回用于生产;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石末清洗及车辆冲洗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污泥压滤机脱水处理后外运用于填坑铺路等综合利用; 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重新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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