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0-0378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6-2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刘河煤矿新建废油贮存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刘河煤矿新建废油贮存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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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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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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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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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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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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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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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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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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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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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废油贮存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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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刘河乡刘河煤矿现有矿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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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刘河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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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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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20万元,总建筑面积187 m2。服务范围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刘河煤矿矿区内部,不对外收购。规模为年收集、贮存废矿物油10吨;项目不涉及废矿物油利用及后续处置再生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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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项目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量较少,废油贮存库安装排风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相关要求。(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无生产废水,项目职工为现有矿区内调动,不新增职工,无新增职工办公生活废水。(3)固废:项目废矿物油桶底油污泥量约0.1t/a,油桶底污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中的危险废物(HW08,900-221-08),不得随意处理和储存,暂存于废油贮存库,委托平顶山市润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其“应急联动援助伙伴”新乡市龙博环保废物处理中心回收处理;(4)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和汽车运输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70~80dB(A),拟建工程对噪声源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有:①选用同类设备中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高噪强振设备安装减振装置;②风机设置隔音罩、消声器,操作岗位设隔音室;③优化平面布置图,将较大声源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处;④汽车进出厂时减速,严禁鸣笛,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同时防止货物与地面或其他硬件碰撞。经采取上述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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