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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0-0377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6-1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关于河南英凯商贸有限公司年加工混凝土桥梁板1500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1 浏览次数: 【字体:

河南英凯商贸有限公司 :

  你公司报送的由内蒙古天皓环境评价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英凯商贸有限公司年加工混凝土桥梁板1500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审批项目已在永城市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位于永城市侯岭乡郭张庄村,总占地面积20000m2,建筑面积2000m2,总投资800万元,项目产品为混凝土桥梁板,规模为1500立方米/年。

  二、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采用施工方式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和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源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并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1.废水:进出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要求后,定期清运用于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采用外购成品混凝土浇筑。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同时落实地面硬化,厂区及时清扫、洒水等措施。

  3.噪声:优化合理布局,各类设备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一般固废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的相关要求进行控制。

  5.总量: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故不设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无废气总量控制指标。

  (三)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四)企业应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管理制定可行的制度,做好各类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六、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本批复有效期为五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

  2020年06月11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股        

  抄送:永城市环境监察大队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永城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0-512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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