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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0-0375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4-2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北风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北风井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环评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陈四楼煤矿北风井建设项目

  

永城市陈集镇汉臣村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陈四楼煤矿北风井工程主要由通风工程、注浆站工程、辅助配套工程等组成。本项目主要对配套设备和附属设施进行改建,总投资1000万元。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水泥采用筒仓贮存,厂区设置2个储料筒仓,高度约为20m,项目每个筒库顶呼吸孔配备袋式除尘器1台,并配套引风量为2000m3/h的引风机1台,该装置除尘效率可达99%,处理后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1 中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要求。项目水泥经密闭螺旋输送至搅拌机的过程中以及在搅拌机搅拌初期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要求建设单位在搅拌机敞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安装喷淋吸附净化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1 中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要求,喷淋吸附净化器收集的粉尘经喷淋吸附后直接进入搅拌机,不外排。②水环境影响分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等,综合利用不外排。水泥浆料生产过程需加水混合搅拌,此过程无废水产生,全部进入产品;设备及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损耗部分定期补充;运输路面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无废水产生。化粪池及沉淀池均做好防渗措施。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噪声源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密封、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源强可降至50-65dB(A),经预测工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主要为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粉尘后回用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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