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0-0369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1-1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日月湖开发管理委员会永城市日月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拟对永城市日月湖开发管理委员会永城市日月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日月湖开发管理委员会永城市日月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永城市日月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永城市欧亚路以南,永青铁路以西,G311以东,候领乡周庄村以北 |
永城市日月湖开发管理委员会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69134.62万元,占地面积24400000 m2。项目为日月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塌陷区湖体治理、生态湿地工程、道路工程、土建工程、桥涵、景观工程、亮化工程、环保卫生、管道工程及其他工程。总湖体治理面积1639974平方米,其中月亮岛湖体面积66670平方米,湿地公园1500000平方米,景观水渠面积73304平方米,绿化工程988810.74平方米,道路总长21366米,机动车位1832个,非机动车位4082个,土建工程面积16052平方米,子实台、鑫穗岛前喷泉共2处;亮化路灯1521盏,垃圾中转站3处,码头5处,永宿路十七孔大桥及其他桥梁共9座,污水管道20千米,亭阁3座等。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源于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等。建议施工时尽量润湿路面,以减少起尘量,尤其是遇到连续的晴天天气又起风的情况下。施工车辆、施工机械尾气产生量较少,在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②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生产废水经简单沉淀后部分回用,部分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场地吃住,主要为办公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③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等,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在晚上十时至次日早上六时内施工,以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部分回用,其余可运至市区垃圾处理厂处理;项目无废弃土方产生;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二、运行期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① 废水的影响: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经化粪池(2座,每座30m3)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经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浍河,② 废气的影响;餐饮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执行相应的等级排放油烟符合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标准后排放,各入驻餐饮单位经各自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后由统一烟道排放;项目拟设置3处生活垃圾收集点,便于分类投放和分类清运,评价要求垃圾收集点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并且定期对其消毒。③ 噪声的影响:项目运营后,经采取减震措施、房屋隔声降噪后,降噪量约10-15dB(A),再经过距离的衰减,各产噪设备对各场界噪声贡献值很小,场界处的噪声值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营运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④ 固废的影响:项目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后,由物业管理处清洁人员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日产日清。环卫部门负责将不可回收垃圾送至当地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可回收垃圾分拣后由相关部门回收。禁止其生活垃圾乱堆乱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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