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9-0365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11-1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地面区域治理2号钻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拟对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地面区域治理2号钻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地面区域治理2号钻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陈四楼煤矿地面区域治理2号钻场项目 |
永城市城厢乡李庄村西侧 |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3500m2,总建筑面积1000 m2 。建设内容为:2#场地内布置一台套石油40钻机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所用注浆液由项目配套注浆站经地表铺设管道输送至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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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进行文明施工,通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待工程竣工后,施工产生的影响将不存在。 (2)营运期: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升顶排放,可以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标准(小型饮食单位油烟去除率≥90%,油烟排放浓度≤1.0mg/m3),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2.水环境影响分析: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1座,8m3,化粪池做好防渗)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田等。注浆液注入井下后一部分被围岩吸收,一部分滞留在注浆区下部空间,井下设排水管网,经井下沉淀池处理后,用于井下降尘,不外排。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浆泵等,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密封、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源强可降至50-65dB(A),经预测整体工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做到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相关要求,不对外界构成新的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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