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9-0364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11-1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市华亿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10万吨铝合金棒、铝合金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永城市华亿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10万吨铝合金棒、铝合金锭项目现已委托环评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规定,现对永城市华亿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10万吨铝合金棒、铝合金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生产10万吨铝合金棒、铝合金锭项目;
建设地点:本次改扩建工程位于永城市华亿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永城市高庄镇洪楼村刘贤庄组,即永城市产业集聚区铝精深加工产业园区,高庄镇光明东路以南,铝园东路以东,神火铝电公司南侧;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要:本次改扩建工程拟将现有工程设备等全部淘汰,新增铝合金棒、铝合金锭生产线及相应蓄热熔铝炉设备等、新增热铝灰处理设备,并新建原料仓库、2#生产车间及热铝灰处理车间各一座,本次改扩建完成后,厂区整体工程生产规模为年生产10万吨铝合金棒、铝合金锭。工程环保投资为148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96%。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主要敏感目标:梁庄、刘贤庄、屠庄、南孙庄、赵双楼、后张庄、东王楼、蒋双庄等村。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开挖出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影响。
营运期: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项目废气主要为1#生产车间废气(熔铝炉废气、均质炉废气);热铝灰处理车间热铝灰处理过程废气;2#生产车间废气(熔铝炉废气);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约1个月,施工期较短,施工内容主要有场地平整、土方挖掘、原料及设备运输、建筑结构施工、设备安装等。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有施工扬尘、废水、固废以及施工噪声等,以及对周围生态的影响。
施工期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2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0号)、《关于印发永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18〕16号)、《关于印发永城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永政〔2018〕25号)等文件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扬尘防治措施,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扬尘能得到有效控制,有效缓解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生产废水经简单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故本项目施工废水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用水,水质简单,直接进入市政管网。
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滑润,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加强施工现场设备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部分回用,其余均拉至指定的地点进行综合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集中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废气:本次改扩建工程完成后, 1#车间熔铝炉废气、均质炉废气、热铝灰处理过程废气经集气罩(6个,集气罩面积应将浇注口覆盖,为封闭式集气罩,实施第一次除尘)收集后与车间密闭负压收集的废气一起进入活性炭喷射(1套)+袋式除尘器(1套)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
2#车间熔铝炉废气经集气罩(2个)收集后与与车间密闭负压收集的废气一起进入活性炭喷射(1套)+袋式除尘器(1套)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项目区一共设置2套“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除尘设施,其中1#生产车间、热铝灰处理车间共用一套,2#生产车间共用一套。
同时,项目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并使用低氮燃烧技术,减少氮氧化物的产生量;项目车间全封闭,车间顶部通过集气收集实施二次除尘,收集废气并入废气净化设施内;所有物料进库储存,厂区内无露天堆放物料;厂区道路硬化,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绿化。为防治二噁英生成,采取源头控制、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措施。
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采取上述废气治理措施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项目废气防止措施技术可行。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同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铝精深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各污水处理设施及生产区等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熔炼炉、铸锭机、风机、水泵等,噪声值在75~85dB(A),采用减震、隔声、消声措施进行处理后,通过以上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生产过程废品为一般固废,返回生产系统再利用;除尘系统收集粉尘、碱液喷淋设施沉渣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扒渣工序等产生的表面浮渣进入热铝灰处理设备,经搅拌浮渣中铝液与浮渣分离,铝液回用生产,剩余部分浮渣参照危险固废管理,临时储存在浮渣暂存处(按危废储存间设计),交由具有浮渣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场处置。
项目废含油棉纱、废含油手套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全过程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场处置。
1.<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估算模型计算数据,本项目为二级评价,1#生产车间及热铝灰车间无组织TSP占标率最大,Pmax=2.13%,1≤Pmax<10%;经预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同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铝精深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周边水体水环境功能。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降。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在设计上对生产车间、冷却水池区等均考虑采取防渗处理措施。本项目采取的防渗措施总体可行,在确保采用优质的防渗材料和精心施工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地下水、土壤产生不利影响。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永城市华亿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10万吨铝合金棒、铝合金锭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永城市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定位和总体规划,项目建设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对区域环境带来影响,但经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轻或消除,开发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在严格执行工程环保措施,切实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如需查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八、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公众意见表电子版见本公示附件。
九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本公示有效期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请于该期限之内提出意见。
十一、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详细意见您可通过电话等形式与以下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名称:永城市华亿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永城市产业集聚区铝精深加工产业园区,高庄镇光明东路以南,铝园东路以东,神火铝电公司南侧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35******3360
评价单位: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185******0580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华亿公参意见调查表.docx
永城市华亿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8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