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9-0363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11-0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市华亿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10万吨铝合金棒、铝合金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就拟建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告。永城市华亿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现已委托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为此,现特向社会公布“永城市华亿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10万吨铝合金棒、铝合金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城市华亿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10万吨铝合金棒、铝合金锭项目;
建设地点:本次改扩建工程位于永城市华亿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永城市高庄镇洪楼村刘贤庄组,即永城市产业集聚区铝精深加工产业园区,高庄镇光明东路以南,铝园东路以东,神火铝电公司南侧;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要:本次改扩建工程拟将现有工程设备等全部淘汰,新增铝合金棒、铝合金锭生产线及相应蓄热熔铝炉设备等、新增热铝灰处理设备,并新建原料仓库、2#生产车间及热铝灰处理车间各一座,本次改扩建完成后,厂区整体工程生产规模为年生产10万吨铝合金棒、铝合金锭。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永城市华亿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永城市产业集聚区铝精深加工产业园区,高庄镇光明东路以南,铝园东路以东,神火铝电公司南侧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35******336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单位名称: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通过电话、提交公众参与调查表(见附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华亿公参意见调查表.docx
永城市华亿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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