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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9-0363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10-2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正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生猪10000头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1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正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生猪10000头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正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生猪10000头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环评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出栏生猪10000头养殖项目

永城市城厢乡余庙村余庄组

永城市正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总投资280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为猪舍15栋15600平方米,储粪棚4000平方米,粪污治理设施1座,总用地面积25333m2,年出栏生猪10000头。

1.废水:项目产生的粪污进入本次拟建的粪污处理设施(沼气站)统一处理。本项目采取“漏缝板+机械刮板、UASB厌氧发酵处理、沼气沼液沼渣综合利用”处理工艺,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配套污水处理站,经无害化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零排放。另外在本项目在设计和营运过程中,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全部会用于猪舍冲洗综合利用而不对外环境排放。2.废气:对猪舍采取控制养殖密度、加强负压通风,水帘降温、喷洒植物除臭剂以及缩短清粪周期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的氨气和硫化氢厂界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的要求;臭气排放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沼气热水炉废气由8m高烟囱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的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规定;同时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减缓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3.噪声 设项目实施后,通过对主要高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各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要求。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疾病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养殖过程产生的少量病死猪尸和胎盘、猪粪、沼渣、废脱硫剂及职工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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