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9-0362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10-1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河南安峰石业有限公司装饰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拟对河南安峰石业有限公司装饰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河南安峰石业有限公司装饰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装饰石材加工项目 |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化工路与僖山路交叉口(河南孟氏兄弟广源木业有限公司院内) |
河南安峰石业有限公司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河南孟氏兄弟广源木业有限公司空闲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布置石材加工工艺,加工建筑装饰装修用石材。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100m2。总投资3000万元。 |
1、水环境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用水为循环水,经沉淀池+一体化石粉分离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治河,最终进入浍河。2、环境空气影响:项目切割、磨边和雕刻工序均在湿法状态下进行,水不断喷淋在石材表面,使粉尘颗粒物被水力捕集,进入沉淀池,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石材粘合加工使用云石胶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由于粘合区域面积较大且刷胶点较散,不具备封闭、有组织排放的条件,因此项目粘合废气为无组织排放,经预测排放浓度低于《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限值。3、声环境影响:项目建设正式营运后,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运行阶段产生的机械噪声等,通过采用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加上距离的衰减,噪声传至项目厂界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体废物影响:废边角料、沉淀池沉渣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胶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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