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9-0362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10-1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恒兴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30万平方米铝合金模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拟对永城市恒兴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30万平方米铝合金模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永城市恒兴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30万平方米铝合金模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年生产30万平方米铝合金模板项目 |
永城市高庄镇神火工业园西面 |
永城市恒兴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天皓环境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总占地面积2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项目年生产30万平方米铝合金模板,项目产品所用部件支撑系统均外购,铝面板厂内加工。 |
1.废水的影响: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等,综合利用,不外排;待区域污水管网环通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随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永城市产业集聚区铝精深加工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2.废气的影响:切割过程采用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0mg/m3)要求;焊接废气产生后拟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经净化器处理后焊接废气烟尘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0mg/m3)要求,项目抛丸工序在密闭车间进行,负压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随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项目自动喷粉生产线上设置一个专用密闭喷房,且呈负压,喷粉设备自带一种喷粉回收系统,该回收系统是一套圆筒形的玻璃纤维过滤装置,粉尘经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喷粉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重新用于喷粉工序。项目在自动喷粉生产线对铝型材等表面进行喷涂后需进行烘干处理,烘干过程密闭,经密闭负压收集处理后,进入光催化氧化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经处理后喷粉粉尘一起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2#)。涂刷及晾干过程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光催化氧化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项目餐厅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升顶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标准。3.噪声的影响:项目各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墙体隔音等降噪措施后,经过预测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4.固废的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切割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抛丸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生活垃圾集中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喷粉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重新回用于喷粉工序;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均为危险固废,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处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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