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9-0360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8-1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青禾农产品有限公司年加工8000吨蔬菜烘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拟对永城市青禾农产品有限公司年加工8000吨蔬菜烘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青禾农产品有限公司年加工8000吨蔬菜烘干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年加工8000吨蔬菜烘干项目 |
永城市十八里镇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院内南侧 |
永城市青禾农产品有限公司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4666.69m2,建筑面积2660 m2,包括生产车间和仓库,工程总投资300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原料切碎、烘干、原料存储过程产生的异味;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项目原料切碎、烘干、原料存储过程均密闭,污水处理设施均加盖密闭;异味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生物滤塔(1座)+光催化设备(1台)+活性炭吸附设备(1台)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臭气浓度排放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食堂油烟:项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升顶排放,可以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标准(小型饮食单位油烟去除率≥90%,油烟排放浓度≤1.5mg/m3。 (2)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脱水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设施(1座,处理规模约7m3/d,采用微电解工艺,位于厂区东侧)后与厂区其他废水一起经区域污水管网进入与厂区其他废水一起经区域污水管网进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拟建农副食品加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随后排入永城市十八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工程噪声源主要为烘干机、清洗机、沉石机、切碎机、甩干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噪声值为70-90dB(A),经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其噪声值为60-70dB(A),工程厂界处的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夜间不运行。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生产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下脚料、废包装袋、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选料工序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外卖;废活性炭交由厂家回收;下脚料、选料工序不合格品、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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