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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9-0358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07-0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北玻玻璃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钢化节能玻璃、年产30万平方钢化中空玻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02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北玻玻璃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钢化节能玻璃、年产30万平方钢化中空玻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北玻玻璃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钢化节能玻璃、年产30万平方钢化中空玻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环评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产50万平方钢化节能玻璃、年产30万平方钢化中空玻璃扩建项目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南京路与磨山路交叉口东南

永城北玻玻璃有限公司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占地21200.11(约31.8亩)总投资15000万元。

1.废水扩建项目磨边冷却喷淋用水经循环冷却池循环使用;玻璃清洗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磨边冷却水的补充用水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扩建工程完成后,经厂区经化粪池(1座,6 m3,厂区东北侧地下)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标准,经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浍河,对周围地表水体环境较小。2.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净化效率达到90%以上)升顶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标准要求。中空玻璃生产过程打胶、密封胶挥发的有机废气、夹层玻璃在干法固化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企业拟在中空玻璃打胶、密封工段设置集气罩,经集气收集后与高压釜排出的废气经管道收集(风量4000 m3/h)后一起进入“UV光氧催化(1套)+ 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设备处理(以总去除效率为90% 计)后,再通过15m高的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针对硅酮密封胶调胶工序有机废气,调胶在专门调胶密闭车间进行,调胶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与经处理后的打胶、密封、固化有机废气一起进入UV光氧催化(1套)+ 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设备处理通过15m高的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³,排放速率10kg/h(15m 高排气筒)以及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表1标准(80mg/m3).3.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切割机、磨边机、清洗机、封胶机、空压机、高压釜、辊压机等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100dB(A)。空压机拟置于单独的风机房内,经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区设备噪声值为50-70dB(A),经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扩建工程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玻璃边角料、不合格品等全部外卖。铝条切割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本)可知,废胶属危险固废,类别为HW13,废物代码为900-014-13,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利用现有)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项目用胶产生的废胶包装桶属于危险固废,在厂内危废暂存间(利用现有)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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