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9-0358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6-2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商丘石油分公司永城环岛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拟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商丘石油分公司永城环岛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商丘石油分公司永城环岛加气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永城环岛加气站项目 |
永城市淮河大道与规划路交叉口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商丘石油分公司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本扩建项目占地面积500m2,加气罩棚建筑面积430m2。建设LNG加气机2台、潜液泵撬1台,LNG卸车装置1套,LNG储气罐1个,容积为60m3。扩建完成后年销售LNG天然气780万立方,气源为槽罐车运输的液化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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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无组织排放挥发的天然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为35.84kg/a。排放的天然气量非常少,加上加气站内外绿化面积较大,及对加气人员定期进行培训等措施,项目在营运期排放的天然气废弃量很少,由于生产系统均为封闭状态,逸漏量很少,其排放方式为偶然瞬时冷排放,且遗漏的天然气比空气轻,会很快扩散到大气中,不会对当地的大气环境产生影响。(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扩建工程完成后,整体工程生活污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厂区储存池(30m³,并做好防渗措施),定期清运,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综合利用,不外排。(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工艺场站。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空压机、液压泵、LNG泵撬、调压设备等,噪声源强均在85dB(A)以下,压缩机置于机房内,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可降噪20dB(A)左右,噪声值经距离衰减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84t/a,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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