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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9-0357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05-2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薛湖镇天基新型建材厂年产6000万块多孔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0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薛湖镇天基新型建材厂年产6000万块多孔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薛湖镇天基新型建材厂年产6000万块多孔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环评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产6000万块多孔砖建设项目

永城市薛湖镇宋楼村,

 永城市薛湖镇天基新型建材厂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于技改项目,将原有的轮窑技改为隧道窑,同时增加烟尘脱硫除尘设施。总占地面积2272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65.3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6000万块多孔砖。

 

(1)废气;项目破碎车间设 2 套袋式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和处理,其中锤破和筛分工段安 装集气罩+袋式除尘器 1 套,处理后的粉尘经 1 座 15m 高排气筒排放;对辊机安装集气罩+袋式除尘器 1 套,经处理后的粉尘经 1 座 15m 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粉尘排放速率 和排放浓度均可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要求。项目破碎车间无组织粉尘经采取车间密闭自然沉降后厂界浓度可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隧道窑焙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双碱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引燃期和正常运行期废气排放情况均可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 要求,处理后经 1 座 20m 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工艺添加水在后续烘干过程中挥发,无废水产生;项目脱硫装置碱液可再生循环使用,仅需定期补充部分新鲜水;项目喷淋用水在使用过程中挥发,无废水产生;项目真空泵只定期补充水,无废水产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田灌溉。(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锤式破碎机、双轴搅拌机、空压机、风机等,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营运期高噪声设备对四厂界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声 环境敏感点噪声预测值也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的要求。(4)固体废物:项目成型车间产生的废砖坯返回搅拌机重新加工;产生的废砖返回破碎车间破粉碎后重新利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器粉尘回用于制砖;脱硫装置产生的脱硫渣回用于生产;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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