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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9-0356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05-0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安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精密合金铸件及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8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安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精密合金铸件及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安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精密合金铸件及机械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环评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产1200吨精密合金铸件及机械加工项目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光明东路北铝园东路西侧

永城市安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赁原有厂区进行建设,厂区占地约13200.07m2,其中机械加工车间432 m2,铸造车间1440 m2,模型车间 400m2,办公用房260m2,仓库360m2

(1)废气:项目不设食堂和锅炉,无食堂油烟、锅炉废气产生。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中频电炉废气、抛丸工序粉尘及真空浇注消失模产生的有机废气。中频电炉废气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G1)排放,能够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中有色金属熔炼炉颗粒物排放浓度≤40mg/m3 的限值要求;抛丸工序粉尘拟采取密闭抛丸机及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G2)排放,排放浓度为6.25mg/m3,排放量为0.015t/a,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二级标准要求; 真空浇注消失模产生的有机废气拟采取冷却循环水塔+UV光解处理装置+15m排气筒(G3)排放,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中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2)废水;项目营运后,电炉冷却软化水循环使用;职工生活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通过厂区内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炭素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器除尘灰经收集箱收集外售;浇冒口产生的废铁合金和报废铸件收集后堆放于原料堆存区,回炉利用;报废模具企业收集后外售废旧资源收购站;破损包装企业收集后退回原购买单位更换新的包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4)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来自车床、钻床、铣床等机械设备,其设备噪声值约为65~90dB(A)。项目噪声经隔声、减震、衰减后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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