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9-0355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4-0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恒祥塑业有限公司年产电缆材料(PE切片)6000吨、化粪池材料(PP切片)6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拟对永城市恒祥塑业有限公司年产电缆材料(PE切片)6000吨、化粪池材料(PP切片)6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恒祥塑业有限公司年产电缆材料(PE切片)6000吨、化粪池材料(PP切片)6000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9年4月9日-2019年4月15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年产电缆材料(PE切片)6000吨、化粪池材料(PP切片)6000吨项目 |
永城市酂阳镇酂北村道班对面88号 |
永城市恒祥塑业有限公司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 |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本项目拟在塑料熔融挤出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将有机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对厂界和敏感点的贡献值均较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冷却水经过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对生活污水主要因子的处理,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污染物浓度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旱作作物种类标准,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项目产生的水污染物全部得到削减,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挤出机、切片机、叉车、拌料罐、水泵和风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其源强约为70~85dB(A)。预测结果表明,项目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垫、厂房隔声、定期维护保养机械设备等措施治理后,再经过一定距离的衰减,四周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滤网及杂质、质检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职工生活垃圾和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通过采取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