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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8-0352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12-2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领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领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领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1220-20181227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产5000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芒砀路与引河路交叉口

永城市领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拟建年产5000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项目总占地5000m2总建筑面积5000 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建设年产5000吨改性塑料颗粒。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满足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标准,经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浍河,对周围地表水体环境较小。(2)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投料、搅拌粉尘及加热挤出、风冷却过程废气。由于项目筛分工序为利用振动筛对柱状塑料颗粒进行筛分,为颗粒状,且筛分工序密闭,故此过程不产生粉尘。投料、搅拌粉尘项目投料2处,每处设置集气罩1个,投料一共2个集气罩;搅拌混合过程密闭,项目混合机5台,每台混合机上方通过管道设置集气抽风系统,集气抽风系统一共5套;收集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每台混合机1套,一共5套,投料粉尘经管道接入混合机除尘器中)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每个集尘系统、集气罩设计引风量1500m3/h,经除尘器处理后烟尘排放浓度为0.42mg/m3,排放量约0.01 t/a,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0mg/m3)要求,项目投料、搅拌粉尘经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约1.04t/a,收集的粉尘重新回用于生产。加热挤出、冷却废气:通过工程分析可知,项目有机废气产生量为1.75t/a。拟在挤出设备、风冷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集气一共10个,每个1000m3/h),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光催化装置(净化效率为≥70%,本次以70%计)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G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47t/a,排放速率为0.2kg/h,排放浓度为20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表1标准(80mg/m3),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该项目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是搅拌机、振动筛、切粒机、风机、冷却塔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一般在70-90dB(A)之间。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固体废物是除尘器捕集的粉尘、不合格品、废包装物、生活垃圾。除尘器捕集的粉尘返回投料工序循环利用。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外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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