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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8-0351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11-2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高庄镇瑞昌豆制品加工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8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高庄镇瑞昌豆制品加工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高庄镇瑞昌豆制品加工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1028-2018115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豆制品加工项目

 永城市高庄镇前张村赵双楼东组

永城市高庄镇瑞昌豆制品加工店

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约4500m2,其中厂房占地面积3000m2,办公及其他用房占地1500m2,分为仓库、包装车间、烘干车间、职工餐厅、宿舍、办公室等。

  1. 废气:项目不设锅炉,蒸煮、煮浆、烘干工序采用电厂提供的热蒸气进行加热,该过程排放的水蒸汽不属于废气,对环境无污染,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食品腐烂产生的H2S、NH3、恶臭。项目食堂油烟废气产生量较少,在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集中烟气通道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5-2001)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对大气污染的影响较小。食品腐烂产生的H2S、NH3、恶臭属于无组织排放,在严格采用密封保存、及时消毒、清运的措施下,对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食堂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排入神火污水处理厂;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神火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A标准后,排入附近沱河支流,最终排入沱河。根据现场调查,企业现已把污水管道铺设完成,并与河南神火发电有限公司签订污水委托处理协议书,

(3)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员工生活垃圾、磨浆和过滤环节产生的豆渣、废包装材料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豆渣收集后全部外售给养殖厂;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员工生活垃圾由厂区内的垃圾桶收集,经集中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并统一处理;隔油池定期清掏后的油脂交给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分类合理处置,可以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来自磨浆机、成型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噪声,噪声级在70~85dB(A)。项目噪声经隔声、减震、衰减后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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