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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8-0351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10-2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涂料2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9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涂料2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涂料2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1029-2018114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产水性涂料20万吨建设项目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南外环路北、僖山路西

永城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永城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建设年产水性涂料20万吨建设项目。本项目为永城市招商引资项目,拟选址于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南外环路北、僖山路西,占地117767m2(180亩左右),新建3座车间(内设原料、成品仓库)、测试中心、办公楼等公用及辅助工程,总建筑面积40000m2。分期建设7条涂料生产线,全部投产后,生产规模可达年产水性涂料约20万吨。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滤布清洗水、生活污水、去离子水制备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等,二期运营后总排口废水排放量为 63.326m3/d、18997.8m3/a,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和滤布清洗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去离子水制备系统排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等一起由总排口排入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经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浍河。综上,本项目外排污水可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再经由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对地表水浍河水体影响较小。(2)废气;生产线配料投料产生的粉尘量较小,经负压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过程工序会有少量有机废气挥发(以非甲烷总烃计),为无组织排放。通过预测,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远小于《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无组织排放限值(2.0mg/m3)。根据预测结果,生产过程中非甲烷总烃产生量极小,无需采取收集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可以满足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通过计算并根据工业企业卫生防护确定原则,确定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的卫生防护距离均为50m。根据现场勘查,扩建项目无组织排放源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住区、学校等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3)噪声: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生产时噪声对东、西、北三侧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南侧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过滤渣剂滤布、物化污泥、废溶剂、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其他包装桶可返回生产企业,过滤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项目投产后,本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可全部得以妥善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对外环境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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