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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8-0349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9-0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河南光大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UV板10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06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河南光大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UV板10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光大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UV板10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96-2018912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加工UV板100万平方米项目

永城市龙岗镇杨楼村

 河南光大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5000㎡,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和公用工程组成

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员工办公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为循环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施用于周边农田。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主要废气为混合和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挤出和uv喷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混合粉尘和破碎时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

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设备噪声在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基础降噪措施后,噪声值可降低至50~55dB(A)左右,各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因此,该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原则,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采取上述措施后,本工程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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