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8-0347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8-03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市宏基铝业有限公司 年产5万吨铝合金棒、5万吨铝合金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
永城市宏基铝业有限公司
年产5万吨铝合金棒、5万吨铝合金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永城市宏基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合金棒、5万吨铝合金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永城市宏基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合金棒、5万吨铝合金锭项目
建设单位:永城市宏基铝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建成后年产5万吨铝合金棒、5万吨铝合金锭。
建设地点:永城市产业集聚区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保温炉产生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净化工艺,经处理后烟尘、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氟化氢、二噁英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要求。废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生产过程中会有少量烟(粉)尘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出水的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切头切尾、加工废品返回生产系统利用;浮渣含有铝,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外售给铝回收企业进一步回收利用;废含油棉纱、废手套、废拉丝油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废弃活性炭返回厂家再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高噪音设备在采取消声、减震和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工程占地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及城镇发展总体规划。拟建工程在加强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工程贯彻了“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环保方针,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认真落实和完成各项环保措施确保项目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以及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建设地周围较近相关区域内的人员进行公众调查,调查内容将涉及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应采取的改进的环保措施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对此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城市宏基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6******1099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3******6616
永城市宏基铝业有限公司
20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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