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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8-0346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7-03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永城市东环路跨沱河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3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永城市东环路跨沱河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永城市东环路跨沱河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73-2018710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永城市东环路跨沱河桥项目

 永城市东环路沱河

 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单独立项的新建桥梁工程,位于永城市东环路上,工程南北跨越沱河,沱河大桥桥梁起点桩号K1+656.06,终点桩号K2+406.06,全桥共长750m,桥梁宽度为48m,设计速度60km/h。包含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18762 万元,建设期拟定为24个月。

 

①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输扬尘。评价建议对施工场地加强洒水抑尘,并对施工区车辆限速行驶,施工路段设置围挡。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扬尘可以满足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本项目采用外购成品沥青混凝土,因此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汽车尾气。由于桥梁长度较短,汽车在桥面行驶时尾气排放量较小,经空气的稀释和扩散后,对环境的影响很小。②水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可以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期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对水体产生的影响主要来自暴雨冲刷路面,形成地表径流污染水体。桥面排水设计在桥梁两端左右两侧各设置 1 个容积为 20m3的事故径流收集池,一般情况下作为沉淀池,桥面排水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桥梁两端的收集池,经沉淀后排入沱河;当事故发生时用作废液收集池,泄漏的液体危险品排入收集池后,可通过收集池下部的阀门转移至槽车内,转运至可对其进行安全处理的地点,并对散落危险品地段进行冲洗稀释。直至危险品浓度降低到危险浓度以下,事故废水由专门处理单位处理。本项目桥头引道在两侧非机动车道下分别敷设有雨水管,收集雨水,就近排入城市雨水管网,对沿线河流影响较小。③声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高噪声设备的源强,经扩散衰减后,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经预测,项目建成后道路两侧声环境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限值的要求。④固废环境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工程废弃土方。本工程产生的钻渣、开挖的土方均可回填利用,清理的表土因含有大量树根、杂草、垃圾等无法回填利用,做临时弃方处理。临时弃方应及时清运到沱河堤岸处的临时弃土场,并在后期绿化中加以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工程弃方可以全部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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