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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8-0345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6-1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上海大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永城分公司年产20000吨木霉微生物菌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4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上海大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永城分公司年产20000吨木霉微生物菌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上海大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永城分公司年产20000吨木霉微生物菌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614-2018621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产20000吨木霉微生物菌剂项目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南外环路与芒砀路南段交叉口

 上海大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永城分公司

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大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现代农业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的公司。2018年在河南永城市产业集聚区设立分公司,利用上海的技术,生产木霉菌剂土壤调节肥。上海大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永城分公司总投资15000万元,年产20000吨木霉微生物菌剂,其中颗粒微生物肥料6000t/a,液态微生物肥料4000t/a、粉剂微生物菌剂10000t/a,该项目位于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内

 施工期:(1)废水:施工期污水主要是施工建筑队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清洗时排出的废水及少量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水量很小,且生活污水全部进入临时化粪池,排入南侧的污水管网,进入永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故本项目施工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2)噪声:主要是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高噪声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为了尽量减小项目施工对外环境的影响,建议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时间安排上注意各种工作的合理安排,以免对周围居民造成严重的影响。评价要求项目避免在中午(12:00~14:00)施工,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必要时进行施工公示,合理布局,严禁野蛮操作,减少人为噪声。(3)扬尘:主要为在开挖、堆积土方时遇大风天气产生的扬尘及原辅材料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定量扬尘。评价建议采取以下防尘措施:建筑材料堆场、施工场地、施工车辆通道等应经常洒水;如遇大风天气,应喷洒降尘,且尽量不施工,并用帆布压盖堆积的土方;施工原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帆布压盖。采取以上措施后,评价认为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开挖土方以及各种建筑垃圾,评价建议对施工期固废材采取以下防治措施: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堆放场地,将固废分类收集后及时清运并作妥善处置;开挖土方尽量回填,建筑垃圾则外运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在运输过程中做好卫生防护工作,避免产生扬尘或洒落废料。

营运期:(1)废气:固体颗粒烘干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经过15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排放速率和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风机产品生产工段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和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天然气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排放速率均小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天然气锅炉的SO2排放浓度50mg/m3、NOX排放浓度20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限值要求,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发酵工段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害气体为H2S、NH3等,将反应罐中的废气经过管道引出经“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H2S、NH3排放速率0.33kg/h和4.9kg/h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油烟排放量为3.56kg/a,排放浓度为0.27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排放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投料工段产生少量粉尘,经预测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废气厂界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在环境敏感点贡献值能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后和厂区产生的清下水一同排入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通过界沟排入浍河,全厂废水排放量合计为5866.6m3/a,主要污染物是COD、氨氮等,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综合废水的水质,外排废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GB8978-1996)及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浍河。由于项目废水量较小,水质简单,并且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本工程运行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主要是离心机、包装机、造粒机、混合机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值在65~85dB(A)。本项目设备主要位于室内,经减振、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4)固废: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袋式除尘器收尘,均属于一般固废,其中生活垃圾经清洁人员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包装材料经过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定期出售给废品收购;袋式除尘器收尘经过灭菌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经采取上述措施后,评价认为,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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