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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8-0344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5-3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汉源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31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汉源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汉源加油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531-201867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永城市汉源加油站项目

 永城市城厢乡后李林村(S324省道南侧)

   永城市汉源加油站

 广州环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加油站设汽油、柴油储罐共4座,总罐容120m3;设置双枪柴油加油机2台,双枪汽油加油机1台,单枪汽油加油机1台。项目总建筑物面积为800 m2,主要包括站房、加油棚、加油岛、油罐区等

 (1)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进地埋式一体化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场地冲洗水和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经隔油池处理后外排。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和汽车尾气、扬尘。挥发油气(非甲烷总烃)进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采用推荐模式中的SCREEN3估算模式估算,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4.0mg/m3限值要求;经预测,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运营过程中,汽车运输及过往加油车辆的增加会引起一定的扬尘和排放尾气,汽车在加油站行驶过程中引起路面的尘土飞扬污染区域环境,由于行驶距离很短、速度慢,因此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很小。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来自油罐车、加油车辆进站时的汽车噪声和潜油泵噪声,一般汽车进入加油站的车速较低,噪声强度在55~70dB(A) 之间,对车辆采取禁止鸣笛、限制车辆速度、潜油泵基础减震、地下隔音间隔声等,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罐底积累的油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运至垃圾中转站进行统一处理;在罐底积累的油泥需定时清除,频率为五年一次,油泥的清理委托专门的公司进行,产生的油泥即时运往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处置,不在项目场区内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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