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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8-0343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4-3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河南鑫太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永城市侯岭乡韩二庄村蔬菜大棚顶部80MW光伏发电(农光互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30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河南鑫太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永城市侯岭乡韩二庄村蔬菜大棚顶部80MW光伏发电(农光互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鑫太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永城市侯岭乡韩二庄村蔬菜大棚顶部80MW光伏发电(农光互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430-201856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永城市侯岭乡韩二庄村蔬菜大棚顶部80MW光伏发电(农光互补)项目

   永城市侯岭乡韩二庄村

   河南鑫太阳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永城市侯岭乡韩二庄村蔬菜大棚顶部80MW光伏发电(农光互补)项目选址位于永城市侯岭乡韩二庄村,总投资87600 万元,占地面积约133.3万平方米,新建装机容量80MW光伏发电站,采用270W多晶硅电池组件326560 块,分80个发电单元,每个发电单元容量1MW, 80个发电单元经54426台逆变器接入箱式油变,升压至35KV送出并网。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量为9789.33万kWh。

 

 

施工期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有建筑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各种生产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扬尘以及土建工程对施工范围内植被的破坏的生态影响,施工期污染具有暂时性,伴随施工期结束,环境影响会自动消除。营运期环境影响:(1)废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电池板清洗废水,其中清洗废水经导水沟渠收集到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后,用来浇灌光伏组件下方种植的植物,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成分简单且污染物浓度较低,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作为附近耕地施肥,不外排。(2)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变压器、逆变器,其产生的噪声源强值为60~65dB(A)之间。本项目噪声源在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后,在东、西、南、北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在敏感点的噪声叠加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为进一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要求变压器、逆变器等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尽量远离敏感点。(3)固体废弃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废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变压器检修时产生的变压器废油。其中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太阳能电池组件为一般固废,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将更换的太阳能电池组件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并移交生产厂家直接回收处置;变压器废油属于危险废物,评价建议产生的废油先用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然后交于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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