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8-0339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3-1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市豫腾调味品酿造厂年产调味品2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永城市豫腾调味品酿造厂年产调味品2000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永城市豫腾调味品酿造厂年产调味品2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永城市豫腾调味品酿造厂年产调味品2000吨项目位于永城市大王集镇王集村,占地6667m2,占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主要建设酱油、醋生产线。建成后,年产量为2000吨,其中酱油为1000吨,醋100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
该项目利用现有构筑物进行改造,土建工程量较小,施工期主要污染因素为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及施工固废。
2、运营期: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原料冲洗、浸泡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包装瓶冲洗废水等;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粉碎粉尘、锅炉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等;噪声主要源来自生产设备、风机等;固体废弃物为一般工业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酱渣、醋渣、污泥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在禁止夜间施工、文明施工的情况下,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设备包装物,收集后外卖,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营运期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一并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后外排,不会改变现有水环境功能现状。
废气:原料玉米粉碎在密闭的粉碎机中进行,仅在进料和出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生产车间安有排风扇进行通风排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锅炉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属于清洁能源,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2 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烟囱排放高度不低于8m。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在车间中通过安装排风扇,加大排风量处理,同时采取及时清运的方式,减少发酵渣在厂区内的存放时间,以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污水处理站运行期间会产生恶臭,建议污水处理设施设置为封闭地埋式、加强绿化的情况下,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发酵渣、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等。发酵渣外卖饲料加工厂综合利用;污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固废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永城市豫腾调味品酿造厂年产调味品2000吨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占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永城市用地政策。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区域现有环境功能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城市豫腾调味品酿造厂
联 系 人:康经理
联系电话:187******6165。电子邮箱:187******6165@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有疑问、意见及建议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永城市豫腾调味品酿造厂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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