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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8-0339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3-0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永城鑫能刘河8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9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永城鑫能刘河8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永城鑫能刘河8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3月09-2018316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永城鑫能刘河8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永城市刘河镇倪阁村、刘河村、訾楼村、孟集村、刘小窑村

  永城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永城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在永城市刘河镇倪阁村、刘河村、訾楼村、孟集村、刘小窑村,投资6400万元,占地1855422平方米,建设永城鑫能刘河8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①大气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扬尘采取设置围挡、场地硬化、车辆冲洗、物料遮盖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不大;汽车尾气采取缩短加速、减速时间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②水环境影响:职工盥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粪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肥田。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地面冲洗和洒水抑尘,不外排。③声环境影响:项目施工噪声经围挡阻隔、距离衰减后,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④固废环境影响: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⑤生态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减少施工作业面积、避免大风季节和暴雨季节进行作业、避开植物生长季节和野生动物栖息、繁殖季节,(2)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①大气环境影响:项目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油烟排放要求。②声环境影响: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基础建筑+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1类标准要求。③水环境影响: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项目区农田灌溉;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直接用于太阳能电池板下方农田的灌溉。④固废环境影响: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弃电池板、废电池、废变压器油经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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