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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8-0339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2-23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胡庄兴旺羽毛加工有限公司年分拣羽毛1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3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胡庄兴旺羽毛加工有限公司年分拣羽毛1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胡庄兴旺羽毛加工有限公司年分拣羽毛1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223-2018229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分拣羽毛10吨项目

   永城市陈官庄乡胡庄村

  永城市胡庄兴旺羽毛加工有限公司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年分拣羽毛10吨项目。项目为利用自有闲置土地4470m2,总建筑面积2600m2,其中生产车间1600m2,仓库800m2,办公楼及其他附属设施200m2。

 

  1.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进行文明施工,通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待工程竣工后,施工产生的影响将不存在。

(2)营运期: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羽毛分拣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浓度为2.78mg/m³,排放速率为0.022kg/h。经15m高排气筒外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限值120mg/m³,排放速率0.014kg/h),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②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水质简单,水量较少可直接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厕所为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③噪声:车间分毛机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减震、墙体隔声、设置在车间内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④固体废物:分拣过程中产生的毛收集后外售给饲料加工厂;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分综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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