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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8-0338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2-0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酂阳镇志远木板厂年产1.1万立方米细木工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02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酂阳镇志远木板厂年产1.1万立方米细木工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酂阳镇志远木板厂年产1.1万立方米细木工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2月2-20182月8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产1.1万立方米细木工板项目

  永城市酂阳镇宋庄村

  永城市酂阳镇志远木板厂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为年产1.1万立方米细木工板项目。为利用现有闲置土地830m2,项目建筑面积580m2,其中生产车间400m2,仓库100m2,办公及其他附属设施80m2。项目产品为杨木芯板

 

 

 营运期: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锅炉废气:项目锅炉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93.6kg/a,SO2 6.0kg/a, NOX90.2kg/a。项目排风机总风量为1000m³/h,则锅炉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7.6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2.5mg/m3;烟尘排放浓度为39mg/m3,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标准限值(即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锯切粉尘:项目生产车间中锯切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木粉尘,评价建议企业在锯切设备机头处安装吸尘罩和吸尘管,经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项目产生的粉尘将依次经过吸尘罩—吸尘管—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尾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出。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颗粒物≤120 mg/m3,排放速率3.5kg/h的限值。车间内无组织粉尘排放的量为0.24t/a,颗粒物厂界浓度为0.124mg/m3,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中颗粒物粉尘的限值(1.0 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无组织废气:项目热压过程中使用的粘结剂为白乳胶,主要成分为聚醋酸乙烯酯,使用过程中会挥发产生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白乳胶用量约为 3t/a,类比同类行业污染物产生情况,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占胶水用量的 0.5%,则本项目热压工段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 0.015t/a,产生速率为 0.006kg/h,产生量较小,全部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②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44t/a,经厂区化粪池(1座,10 m3,位于厂区西侧)处理后,处理后,定期由周围居民拉走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③噪声:车间各种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减震、墙体隔声、绿化降噪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④固体废物:项目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下角料主要为一些不能利用的木棍和除尘系统收集的木屑。木棍和木屑外卖给锯末板材加工厂,定期由客户运走。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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