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8-0337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2-0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公路管理局省道316线豫皖交界至永夏界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拟对永城市公路管理局省道316线豫皖交界至永夏界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公路管理局省道316线豫皖交界至永夏界段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期为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7日。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永城市公路管理局省道316线豫皖交界至永夏界段改建工程 |
永城市省道316线豫皖交界至永夏界段 |
永城市公路管理局 |
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
永城市公路管理局拟投资18155.26万元建设省道316线豫皖交界至永夏界段改建工程,其中环保投资189万元,占总投资的1.04%。改建道路15.437公里,涉及桥梁8座大桥157.08m/1座、中桥230.32m/4座、小桥86.12m/3座),其中新建3座,拆除重建桥梁5座;涵洞6道,其中新建涵洞1道,拆除重建涵洞5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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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将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对运输材料及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避免洒落;弃土及时处理、清运、减少占地,以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项目废气对环境影响很小。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次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在场地食宿,施工中利用城区内现有公厕,施工中不进行混凝土搅拌,施工期废水量非常小,可忽略不计。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道路开挖和路面恢复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施工,避免在敏感点处及中午休息时段进行;严禁在22:00至次日06:00进行施工,若有必须夜间施工情况,需向环保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2)对施工区域设置围挡设施,禁止强噪声连续长时间作业,以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固体废物包括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弃土等。本工程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弃土和建筑垃圾全部送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严禁随意倾倒。综上所述,固体废物经过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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